

8月6日中午一点多钟,重庆潼南区春阳街和花庙路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其中一辆竟被撞得180度大转身,所幸的是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市民姚先生称,中午一点多钟,自己刚在十字路口旁的一家饭店吃过午饭出来,正在饭店门口和朋友聊天。这时,只见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大众宝来轿车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雪佛兰轿车在十字路口“砰”的一声撞在了一起,猛烈的碰撞导致黑色轿车向前冲了十米左右,又紧接着来了一个180度大转身,左后轮也被撞瘪。而宝来车的车头保险杠刚被撞落在地,车灯也被撞得面目全非。“当时两辆车的速度都很快”。姚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两个车的司机都很快从驾驶室下来,并拔打了报警电话,看上去两人似乎都受到了惊吓,但没有受皮外伤。
交巡警在看过现场后表示,在双方都没违章行为的前提下,这起事故应该由宝来车司机负全责。“这样的道路应该让右边的车。”交巡警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而宝来车作为左方车辆,理应让右方车辆先行。